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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视野】新年伊始,湖北各地掀起招才引智争夺战

2023-02-17 20:50:52 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片)

图为咸宁高新区组织联谊活动,为青年人才创造舒心生活环境。新华网发 庆雪萌摄

新华网武汉2月17日电(连迅)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新年伊始,湖北各地纷纷出台招才引智政策,掀起人才争夺战,打造人才高地。

1月29日,武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武汉将突出人才第一资源地位,重点实施英才计划和吸引集聚博士后人才等政策,为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2023年,武汉市将继续支持来自海内外的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行业领域名家名师名匠,一经认定后,分别给予相关人才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6万元资助资金。对武汉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科创平台建设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顶尖人才(团队),武汉市将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供综合支持。

2月10日,武汉市印发《2023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公众指南目录(人社领域)》,对符合要求的7类人员进行补贴。其中对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标准为673.19元/月/人,对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支持标准为923.78元/月/人,对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标准为5000元/人。在对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方面,武汉市支持标准分为2类: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对初创组织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荆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新华网发

2月13日,荆州市发布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05人。荆州市提出,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年内分别给予16万元、5万元人才津贴。荆州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优先提拔使用。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在荆州市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申请人才公寓。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年内可按12元/年的租金入住人才公寓,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对于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荆州市落实购房补贴。在荆州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荆州市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发放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保障。享受购房补贴的引进人才累计享受租房补贴的时间不超过3年。荆州对引进的人才实施培育支持,对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入选湖北省重大人才计划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荆州市还将协调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及配偶安置。

2月16日,咸宁市发布通知,市直企事业单位决定面向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进122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咸宁市规定,引进人才由市财政按照“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非“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3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对于引进人才,咸宁市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0.8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4万元(分3年发放,每月1500元)发放生活补贴,由用人单位与市财政各承担50%。

图为武汉市蔡甸区积极组织高校专家前往辖区企业参观调研,促成校企合作。新华网发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湖北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目标是6.5%。湖北省提出,将牢牢把握教育科技人才这个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努力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全省将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发展环境,5年内集聚50名战略科学家、500名科技领军人才、2500名卓越工程师、100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打造最具活力、最富吸引力、最有竞争力的一流人才高地。

关键词: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 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 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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