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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社局介绍,取消报到证后,毕业院校要按规定及时整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递档案。
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个人学习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毕业后,高校将学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就业单位在学生档案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这就形成了人事档案。
高校毕业生如果是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按定向招生就业,应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如果是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可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档案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2023年5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发文取消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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