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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城县法院按照省法院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行当事人胜诉自动退费制度,变“当事人申请退”为“法院主动退”,实现当事人退费“零跑腿”,切实提升群众对法院司法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此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再经过层层审批,费时又费力。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城县法院于2023年4月10日出台《关于当事人“胜诉退费”工作的操作流程》,制作《“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在立案环节主动告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胜诉退费”的相关规定,提醒当事人将退费账户作为必填项,提前确认。
承办法官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七日内发起退费审批,后由财务室负责退费工作人员三日内进行退费审核,对接银行系统完成退费流程,当事人即可收到款项,提高了退费效率。
据统计,大城县法院胜诉自动退费制度运行两个月内,已主动退费168 笔,退还诉讼费用40.8万余元,大幅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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