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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德州3地公开招聘!

2023-07-30 08:10:26 来源:大众网

最新招聘信息

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4人

临邑县人民医院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人

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天衢新区分园

招聘1名园长

齐河

2023年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3年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备案制人员不可应聘。现役军人不可应聘。

2、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岗位

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 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8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6:00

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8月7日11:00—8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医学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届时将统一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he.gov.cn/)首页“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选调”专题予以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齐河县政府门户网站。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笔试准考证、《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学位认证报告》(验证期内);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通用能力面试由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通用能力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考察和体检

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一)考察

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关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在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通过报名咨询电话联系。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4-5327306(事业编制)、8136120转82228(县人民医院)、0534-5620370(县中医院)、0534-5337239(县妇幼保健院)

附件1:2023年齐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xls

附件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xls

(扫码查阅附件)

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

临邑

临邑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临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1年、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8月7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住培证除外)应于2023年8月7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住培证,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住培证或成绩合格证明,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临邑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 9:00 — 8 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7日11:00 — 8月12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linyixian.gov.cn),获取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11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7日11:00— 8月12日11:00

招聘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报名结束后,B类和C类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A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或无人报考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其中,A类和B类岗位只面试,C类岗位笔试加面试。

(一)笔试

根据岗位类别,笔试分为临床类、影像类、中医骨伤类,各类均考一科。考试内容均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8月26日9:3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C类岗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A类和B类岗位按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以及《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告。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C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A类和B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管理。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临邑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临邑县人民医院人资部:0534-4361010

监督电话:

临邑县卫生健康局:0534-7803852

报名网址:

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http://www.linyixian.gov.cn)

公告网址:

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http://www.linyixian.gov.cn)

临邑县人民医院

(http://www.lyxrmyy.cn)

附件:

1.临邑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doc

2.临邑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3.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doc

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doc

(扫码查阅附件)

临邑县人民医院

2023年7月27日

天衢新区

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园园长简章

为适应天衢新区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公办幼儿园保教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_FORMAT_LT_##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_FORMAT_GT_##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园园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德州市直机关幼儿园天衢新区分园园长,人员性质为备案制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有学前教育方面省级荣誉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其中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7.通过正规教育培训方式取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认证(即园长证);

8.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曾任或现任省级示范园园长和副园长(3年以上工作经验)。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天衢新区在职公办教师或园长。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8:00-8月5日16:00(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8月5日16:00以后报名无效)。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fzfwzxjtwlb@d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聘园长+姓名”。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天衢新区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自行下载附件并如实填写。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包括:《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园长报名登记表》(附件1)、《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园长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园长证;在职在编人员应聘的,报名时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以及省级示范园园长相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邮件方式反馈。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园长招聘考试。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天衢新区官网公布初审结果。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

(4)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5)工作经历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6)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7)承诺书(附件3);

(8)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

审查时间及地点:官网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官网另行公布。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其中:备考15分钟,面试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取最高分者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德州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同意,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聘用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六、公示聘用

在德州天衢新区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及考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德州天衢新区网站(http://jjjskfq.dezhou.gov.cn),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幼儿园业务咨询电话:0534-2565987;招聘流程咨询电话:0534-2753960。

4、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德州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

联系电话:0534-2565987、2753960(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附件:

1 、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园长报名登记表.doc

2、2023年德州天衢新区公开招聘园长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3、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 、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xls

(扫码查阅附件)

德州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部)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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